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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只要人生存和发展着,人与自然的矛盾就无法避免。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对象性关系,同时表现出价值的统一性。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人类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存在,自然界也因为人的实践活动而不断发生改变。既对立又统一是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两个方面,这一双重关系决定了人改造自然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也决定了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以往人们在研究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时,通常会陷入这样一个误区,即将人的价值与自然的价值分开来理解,要么单向度地强调人类的利益和价值,要么孤立地强调自然价值,由此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对立。在传统价值观的指导下,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不断突显出来,生态恶化、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现象正是人类过度开发利用自然的结果。正视当前人与自然关系所面临的危机,剖析传统价值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危害,我们认识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是人类实践的必然选择。不论是东方传统文化还是西方现代思潮,关于生态价值的思想都有极其深厚的历史渊源。中国传统生态价值思想中包含的“天人合一”论、西方生态价值思想中蕴藏的“公正”和“可持续”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价值思想等,都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提供了理论基础,帮助人们厘清了解决环境问题的方向,即必须在遵循生态合理性价值原理的前提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的内容构建可以包括在平等的生命交流基础上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保持地球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在坚持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原则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生态价值观构建的基本途径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大环境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第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第三,倡导绿色科技,树立正确的生产消费观;第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一方面,可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价值理论,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的生态价值思想;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生态法规与政策的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道路虽然坎坷,但始终向前。从理论上构建、在实践中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为人类生存、生产、生活提供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的理想、实践的方向,也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