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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对社会进行治理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监管与改造罪犯的职能,同时,监狱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治理格局中还承担着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从内部职能看,现代监狱直接负责刑罚执行、监管改造罪犯,彰显其社会治理结构基本单元的属性,其行刑职能由单一向多元发展;从外部职能看,监狱负有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进入新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框架下,在社会法治和社会文明日益张扬的趋势下,监狱社会职能的实施超越了单一阶级性职能作用的场域,在行刑为阶级、国家统治服务的大前提下,服从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大局的目标和任务成为现代监狱建设和发展应然的重点方向与主要任务,然而,监狱固有的公共服务职能相对有限,仅涉及部分公共安全服务职能,不能有效服务于新时代社会治理一体化,因此需要进行转变,这种转变表现为“一个完善,两个新增”,即完善公共安全服务职能,增加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救济服务职能,以实现社会协同,彰显监狱的社会效益。探索社会化的监狱公共服务职能,一方面要求探索罪犯改造新路径,用社会化视角改造罪犯,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为罪犯主动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以求在根源上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实现监狱现代职能的转变与发展,需要构建与现代社会治理相协作的运行机制,探索新路径下的社会化的监狱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现代监狱对社会治理的推进效用,突显其社会效益。为了让监狱公共服务职能得到彰显,以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服务社会,亟需对监狱公共服务职能进行转变。本文以监狱作为观察对象,详细考量监狱在新时代特定历史背景下公共服务职能的转变,探究监狱公共服务职能类型,并分析其目的。以S监狱为具体对象进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现状分析,围绕制约当前S监狱公共服务职能转变的因素,针对性提出了S监狱公共职能转变的优化建议,从主体创新、丰富路径、建章立制、联动外部、内部优化建设等方面着手,寻求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新的发力点,在监狱本职职能、路径探析、社会化协同三个层面寻求优化,进而实现公共职能转变,为监狱实现社会效益提供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