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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从默默无闻到走进人类日常生活,这是科技与产业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过去十年,互联网推动数据化、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计算机超级计算能力。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正在成为二十一世纪新技术革命的创新动能。随着人工智能手机、洗衣机、汽车、扫地机器人等融入人类生活,甚至是在某些领域战胜人类思维,比如阿尔法围棋等,可以肯定,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来临,而且正在改变着我们的一切,也正在应用到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行业。实际上,人工智能已经渗入到我国法律及司法领域,各地司法机关研发应用的专家系统、“智慧法院”平台、“206工程”等不胜枚举,缓解了我国司法机关长期存在的“案多人少”、效率缓慢等矛盾,极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有助于司法公平和透明。但是司法领域具有严谨性、有序性、法律严肃性,而法律也具有保守型和滞后性,法律人工智能介入到司法实践将会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本文将会通过剖析法律人工智能的本质和其司法应用的内涵与可行性,以及对国内外法律人工智能理论研究和司法应用实践考察之对比,准确定位我国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不足之处,比如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中的核心算法问题、作为我国法律人工智能基础的司法数据缺乏、技术的短板、算法的不透明与人才的匮乏等,从而创新性地为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科学性建议,合理定位法律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中的角色,赋予其有限“机器人格”,让其有法可依,使得法律-工智能完美契合司法机关,与法官、检察官相互配合,促进现代互联网司法向未来人工智能司法顺利过渡与发展;同时也要明确因其致损、致害等错误行为所应归责的对象,使其违法必究,做到有职有责。此外,科学建设司法数据库、提高算法技术和培养复合型人才,也是推动“人工智能+司法”新形态发展的必要组成,未来新兴职业的出现也将为人才的输入提供新的动力。因此,解决好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不足,作为一个突破口和创新点,也就意味着法律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将有巨人前景。我们即将面临一个充满科技化智能的未来,既是挑战,更是机遇,作为法律人,我们必须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营养,提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利用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搭上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快车,用智能技术的外衣去装备法律知识的本体,推进智能技术与法律专业、司法领域的融合,用最前卫和理性的姿态去拥抱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