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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真实、完整、及时的披露信息,才能形成有效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披露的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部分之—。查处的大量事实说明上市公司违规披露对外担保会计信息现象比较严重,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信息使用者对证券市场失去信心,降低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影响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转。因此,如何改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本文将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业务与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结合,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监管机构两个方面揭示了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不力的现状,主要表现为法条的内容存在漏洞、民事责任相对弱化和监管机构监管效率低下等方面。然后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分析了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双方在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披露与监管方面的行为,从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披露和对外担保会计信息监管两个层面,指出上市公司违规披露对外担保会计信息的原因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违规披露担保信息的处罚过轻、监管机构监管能力有限、媒体和社会公众未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等,监管机构查处违规披露监管不力的原因有监管机构的监督成本过高、对监管机构的惩罚不足等几个方面。结合我国现行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法规,分析了监管机构应承担的职能和现行监管法律的不足,提出了改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建议,有加大对违规披露担保信息上市公司的惩罚、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损害赔偿制度、提高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能力、加强监管力量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大对监管机构惩罚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