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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社会安定有序、秩序良好。一个社会要保持良好的秩序,除了具备健全的法律外,良好的道德秩序特别是公德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事与愿违,当前我国公德的现状却并不令人满意,公德严重缺失。本文在分析公德的内涵、特征及本质的基础上,对公德的现状、公德缺失的原因、公德形成的可能性、合理公德形态及公德建设的途径进行了探讨,以企在深化理论研究的同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所贡献。 文章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对公德问题的研究状况作了总结,指出了这些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问题;指出了我所遵循的研究方法及所采取的研究视角;阐述了我的论文的创新点;指出了本论文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第一部分:通过对“公德”概念的归类与分析,指出了目前理论界对公德内涵理解所存在的缺陷,给出了作者所理解的公德含义。公德是公共生活领域里的道德,是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行为规则。公德是社会秩序所蕴含的道德理性,是社会成员共同的道德意愿,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正义的表征。公德与市场经济所开创的公共生活领域密切相联系,“公共性”是公德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通过对公德本质的哲学诠释,指出公德的本质集中体现在它对待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及它所贯彻的道德原则上。以此为依据,对当前我国的公德现状做出了判断——公德缺失。 第二部分:对公德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公德缺失既有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也有公德自身的原因;而隐藏在这些具体原因后面的不合理的社会结构才是公德缺失的根本原因。 第三部分:对公德形成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得出公德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沃土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公共领域的急剧扩展;对社会公正问题合理而有效的解决及公德主体的造就,为当代公德生成、培育创造了条件,使公德建设成为可能。 第四部分:对合理形态公德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公德合理性评判的根本标准;合理形态公德建构的前提及其所应包括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