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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裁判原则作为一种理性的事实认定方式,为现代诉讼采认的基本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对于裁判之准确性与公正性的理性保障,是以诉讼制度整体为基础,即首先诉讼制度本身具有保障证据裁判原则的体系,证据裁判原则才能对诉讼的结果——裁判具有保障能力。我国的刑事诉讼长期以来,不管是立法还是司法以及理论研究,都对证据裁判原则缺乏重视。“两个证据规定”虽然首次确立了证据裁判原则,并规定了相应的证据原则及规则,设立了非法言词证据调查程序,以保障证据裁判原则的贯彻实施。然而全面考察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上,都存在证据裁判原则的障碍。笔者从制度整体的衔接与完善着眼,通过全面剖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裁判原则的障碍,以程序性保障为径路,就如何构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保障体系提出若干设想,以期助益于我国“理性”的刑事裁判的形成。全文分为四部分:第一章证据裁判原则概述。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证据裁判原则概念辨析。我国学界对于证据裁判原则概念的界定存在“事实说”和“争议事项说”二说,从诉讼模式及立法比较,笔者采事实说,并对证据裁判原则的规范意义进行介绍。第二部分,笔者通过对证据裁判原则的规范意义进行演绎阐释,认为此为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条件,即实体性适用条件——证据规则,程序性适用条件——证据调查程序,并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比较考察,对二者进行详细阐述。第二章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刑事审判中的实践与实体性障碍。本章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简单介绍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实践现状。第二部分,证据裁判原则的实体性障碍:不完善的证据规则。通过对“两个证据规定”及现有制度的解读,从形式、实质和执行三个方面全面剖析证据裁判原则的实体性障碍。第三章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障碍。本章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刑事审前程序中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障碍。通过对审前程序的结构分析,权力权利配置机制失衡和证据开示制度缺失,是为审前程序的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性障碍。第二部分,刑事审判程序中的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性障碍。不完善的非法证据调查程序和裁判说理缺失,是为审判程序中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性障碍。第四章构建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程序性保障的若干设想。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证据裁判原则之保障的路径选择:程序性保障优先。详细阐述程序性保障优先的理由及其对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构建审前程序中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保障设想。以程序衔接为视角,以证据开示为中心,构建审前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保障体系。第三部分,构建审判程序中证据裁判原则的程序性保障设想。通过完善现有的非法言词证据程序和建立裁判文书说理制度,构建审判程序中的证据裁判员程序性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