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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韦伯《中国的宗教》为参照,对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进行解读。从历史的视角来审视中国传统法律,其基本特征是法律的儒家化,尽管儒家化本身呈现为一个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历史过程,但随之而积淀成型的中国法律传统也根深蒂固,欲实现其根本性的转型将面临异乎寻常的艰难;从社会的视角审视之,中国传统社会秩序是在儒家伦理精神支配下得以形成和维持,其特征可概括为家族主义与注重身份差异性的传统(也即瞿同祖所谓“阶级社会”传统),而这两大特征紧密相关于中国法律传统的精神品质;从法律的角度审视传统社会与历史,尽管传统法律的文化性格特征之形成深受社会和历史运动的影响,但法律本身又参与了社会与历史运动,且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对社会和历史运动产生了巨大作用,型构了作为“国民性”之重要组成部分的、颇具特色的法律生活方式和法律文化心理。经由上述三个“维度”,本文对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的解读,试图最终揭示和洞察古代中国社会与人生的命运,获取中国社会与法律之现代转型在精神方向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