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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机构组织形式和行政管理机制。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具体体现之一,并且基本体现出在延续传统的计划经济与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以及接续新时期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尤其是为进一步深化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核心工具与手段的功能与作用。这主要表现为:一是事业单位为央地政府的行政机关机构精简与人员分流提供纾缓的改革通路,从中央政府起步的机构改革与精简过程中的人员分流工作基本上依托于从公务员机关向事业单位过渡的改革形式;二是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围绕“精简、统一效能”和构建公民、社会团团体积极参与的整体性政府与整体性社会治理的框架下,必须不断深入调整事业单位自身的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促使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向着现代化、信息化与“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择业趋向转型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政策方向迈进。传统的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制度坚持各级政府部门统一管理,表现为对大学生实行国家统一分配政策的行政化管理体制,缺乏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与人才的自由选择与自由进出的权力,往往造成人才录用与管理的僵化和矛盾。2006年开始,各级政府依据新的规定,在事业单位逐步落实与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事业单位用人、管人与行政效率的流弊,其自身也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例如制度执行失衡、招聘程序缺失、监督机制弱化、追责机制滞后等。本文的重点在于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的公开招聘制度为研究对象,根据现实的、具体的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在“入口关”上面临的实际问题,来审慎地思考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即如何用好的制度选好人才,如何保障好的用人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公开性、公正性、竞争性等原则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核心要求,这也是为了追求效率、效益、效能的当然原则。本文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对近年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面临问题的鞭辟入里的查摆和剖析,提出了构建职位分类与分析机制、完善公开招聘运行的指导体系、以及重构监督体系的对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