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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2015年我国专利权质押金额突破560亿元人民币,惠及两千余家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金融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明显,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各国早年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探析,但在实践当中收效甚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保障问题又被推到了研究的台前。目前,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主要需求体,虽然创新型中小企业具备大量的知识产权,但是由于其自身实力薄弱,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企业的发展很快遇到了瓶颈。针对这种现象,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一个企业的衰退是正常的生命周期,但是从宏观的视野来研究,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必然成为国家的中流砥柱,我国近年来已经把知识产权这一课题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要想在国际竞争当中有法可依,有理可说,必然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今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保障拥有了最好的契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并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甚至可以说比较简陋,在遇到具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的时候,没有详尽的法律条文给予规范性的指导,仅在《担保法》和《物权法》中给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条文。虽然我国各地政府积极出台操作细则以及管理办法,大力支持知识产权的利用事业,尤其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鼓励这类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创新的融资方式来突破资金困境。但是有限的法律法规和各地不同的管理办法,使得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活动中举步维艰。本文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立法体系、标的范围、登记制度和价值评估四个方面为研究对象,结合国外的融资经验对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进行研究,发现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管理部门层级复杂,适用标准不协调,质押标的范围过窄,价值评估不准确等问题,建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采用统一的适用标准和登记制度,扩大质押标的范围,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补充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权利人权益有效的保护从而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