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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一直以来充当着先锋队和主力军的作用,肩负着抓好党内监督,净化党内环境的重任,承担着抓好行政监察,规范权力运行的职责。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组成部分,在监督履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抓好抓实派驻机构管理,进一步在管理上凸显规范性和实效性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党的十八大上曾明确要求,在纪检监察体制上要加快探索、逐步完善,特别是在如何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这个目标上要下足功夫。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派驻机构的建设提出了更为具体化的目标,要求加快实现对中央一级的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加快实现对派驻机构在名称上和管理上的“两个统一”。按照《党章》规定,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出发,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好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至关重要。根据中央、浙江省和宁波市纪委的整体要求,奉化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改革的规定工作基本完成。本文尝试通过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探索如何推进奉化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改革。本文共从五个部分开展研究:第一部分讲述了研究派驻机构管理的背景和意义,总结提炼国内外相关文献学习心得,明确研究方向;第二部分阐述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当前实行较多的三种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介绍了奉化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和取得的一定成效;第四部分点明了奉化区派驻机构管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第五部分主要是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及比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奉化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改革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践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