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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出现多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首当其冲。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它既保留了普通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又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商品化的生产经营,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特点,改变了我国农村原来农业生产的分散局面,适合我国基本国情。本论文主要框架结构是:首先,详细阐释并理清家庭农场的基本内涵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其次,通过调研对成都平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详实分析,并对成都市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做了评价;再次,系统研究了国外美国、丹麦和国内上海松江区、吉林延边州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概括总结出对成都平原区发展家庭农场的经验;最后,提出成都平原区培育家庭农场的主要途径,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配套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1、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兴农业组织形式,在秉承传统家庭农户生产经营的发展上,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首先要明确家庭农场的基本内涵和其发展基本条件,确定家庭农场的准入标准,确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合格标准、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情况等。2、家庭农场的培育及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作者根据成都平原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情况,通过对成都平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阐述了政府在推进家庭农场的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及应该发挥的作用。成都平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刚刚起步,还需要靠政府采取各种配套的扶持政策保障其可持续发展。3、作者研读了部分英文文献,研究了国外美国、丹麦和国内上海松江区、吉林延边州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归纳出了以下几点可以供成都平原区借鉴的经验:一是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有标准的认定和注册机制;二是根据当地具体的农业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当的措施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三是政府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