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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各类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它们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了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主要群体。数据显示,当前集团客户授信总额占全国19家银行授信总额的70%以上。但是,集团客户授信在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其弊端也逐步显现。一方面,由于我国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刚起步,市场环境还不够成熟,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尽完善,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的规定仅散见于个别条文,不仅数量少而且不成体系,使得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无章可循;另一方面,部分关联企业相互之间虚拟交易、抽逃资本、人格混同、恶意互保的现象频繁发生,再加上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关联交易识别手段落后,容易造成银行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如不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加以有效管理,极可能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在现阶段研究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意义。防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不仅要准确全面的识别出所有关联企业,还要对其进行全过程的风险监控与实时预警。本文的核心观点为:第一,集团客户的核心要素是具有控制关系,包括资产上的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上的控制与被控制以及家族方面的控制,且其控制关系不仅包括显性关系,还包括隐性关系。第二,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的表现形式,从集团客户经营模式看表现为关联交易风险,从商业银行授信模式看表现为多头授信风险、超额授信风险及授信额度分配不当风险,从法律角度看表现为法律风险。第三,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中的存在不足,需要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和商业银行自身行为规范的角度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进行防范,为保护商业银行作为集团客户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