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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产业在近十年里获得了长足的进步。1994年,中国联通的进入打破了电信业的垄断,之后十年,中国电信业的一系列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尤其是政府对市场结构的塑造和通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更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电信产业的快速发展与产业组织的剧烈变迁并没有带来电信产业理论的突破,对电信业的理论研究依然聚焦于规制,即使是对激励性规制和放松规制的理论研究也仍然未能突破规制理论的束缚。对中国的电信产业而言,规制依然重要,但以规制为核心的理论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电信产业的变化,需要新的理论来解释和引导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 研究具体产业最有效的理论是产业组织理论,哈佛学派建立的“SCP”范式确立了产业研究中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经济绩效的三个维度。但“SCP”范式是建立在市场主导的背景下,对于规制仍是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电信产业而言,直接将“SCP”范式移植过来也难以有很强的说服力。 因此,本文试图将电信规制理论和“SCP”范式相融合,建立一个“政府规制—市场结构—企业行为—经济绩效”(R—SCP)的理论框架,用这个理论框架来分析中国电信业的产业组织及变迁。在这个理论框架中,规制与结构和行为都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内生变量,规制不仅影响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同样也受到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影响。 在“R—SCP”理论框架下,影响中国电信产业市场结构变迁的主要因素首先是政府规制。政府通过放松进入规制和更为激烈的手段——强制性分拆,可以直接塑造电信业的市场结构;政府也可以使用一些比较柔和的手段来调整市场结构,这些方法都要通过企业行为的传导才能相应的改变市场结构,比如,通过对新进入企业的不对称规制,以及发放3G牌照,都可以比较温和的改变电信业的市场结构。放松规制之后,电信企业行为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开始变得重要,尤其是在一个时间跨度内,企业行为对市场结构的改变将会明显凸现,企业的价格策略、差异化努力和资本市场行为等都将对市场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作为技术创新极快的电信产业,技术创新将从根本上改变产业的边界与构成,从而对市场结构产生强烈的影响。 影响中国电信企业行为的因素包括政府规制、市场结构以及产业外部环境等因素。由于电信产业具有强网络效应,因此,规制实效下的企业行为将对市场结构和经济绩效产生明显的负面效果。主导电信企业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称可能引发其对政府规制的挑战,挑战规制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规制突破或者规制强化。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下,电信企业行为呈现明显的博弈特征,这与垄断或竞争市场结构下的企业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为了适应产业外部环境的变迁,电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