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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收入比是对房价高低进行判断和对居民住房购买与支付能力进行测量的最重要的指标。1998年房改过后,南宁市房价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在持续地非理性上涨,高房价带来的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造成了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更抑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改善性需求和刚性需求。因此,在当前房价情况下保证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购买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均衡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学者的研究热点。本文通过结合我国实际,对南宁市房价收入比静态与动态指标进行测算,以此来反映南宁市城镇居民住房购买能力与住宅市场发展状况。对住房购买模型进行改进,在考虑通货膨胀与居民收入增长与房价变化的基础上,将住房贷款作为现实情况考虑,来测算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区间,首先定性从各类数据方面详细分析了南宁市住房市场的发展状况,然后定量针对不同层次城镇居民来测算合理房价收入比区间。研究表明:从静态房价收入比看,南宁市近九年来住宅商品房房价收入都比较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购买能力严重不足,而中等收入及高收入阶层家庭对住宅商品房具备整体购买力,中低收入阶层对经济适用房具备一定的购买力;从动态房价收入比看,南宁市整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房价增长,住房购买能力有所改善;从改进购房模型上看,南宁市中低、中等、中高收入家庭的合理房价收入比区间分别为4-9倍,5-13倍,3-9倍,目前南宁市中低收入家庭仍未达到合理房价收入比区间。针对实证结果,政府部门应从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住房供给,住房消费,收入分配等四个方面来改善南宁市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与保障南宁市住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