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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慈善组织救助活动问题重重:慈善组织公信力不足,责任心缺失;民间慈善组织设立困难,管理制度缺失;官办慈善组织独立性不足,资源浪费;慈善组织较国外相比市场化程度偏低,丑闻不断。如何将慈善资金加以有效利用,安全地让慈善资金实现保值和增值是慈善事业开展的关键问题。针对不断产生的慈善问题,可以建立完善慈善信托制度,本文介绍了选择慈善信托制度的理论原因,介绍了美国成熟的慈善信托体制,从投资角度慈善信托严格优于慈善基金会的视角出发,说明了实施慈善信托制度的必要性。当前我国关于慈善信托制度要求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信托机构为受托人,通过委托代理进行投资。本文介绍了委托代理理论,首先对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一代理关系与法律上委托一代理关系进行了比较和介绍,指出了委托一代理的定义、特点以及构成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基本条件,其次主要介绍因委托一代理而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再次介绍了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的“状态空间模型化”分析框架。本文从完善我国当前慈善信托的制度出发,学习英美发达国家慈善信托设立的经验,分析其中存在的慈善组织和信托机构的代理关系,指出其中存在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本文使用信息甄别模型来分析逆向选择问题,使用隐藏信息的道德风险模型来分析道德风险问题。最后本文的结论是慈善组织需要建立一种信息甄别机制,使得信托机构的市场自发调节形成的分离均衡;慈善机构应该设立不同的激励合同和提供有激励的工资来鼓励信托机构更好地使用慈善资金,有助于我国慈善信托制度更好地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