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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的颁布,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立法主题,有利于推进海口市的生活垃圾治理,也是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前提性基础立法。《办法》吸取了国内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有一系列理念与制度创新。好的立法还需要制度配套才能发挥其最大效用,为促使《办法》有效落实,需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包括湿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干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有偿回收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财政专项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监督体系。第一部分介绍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背景,海口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长,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十分严重,生活垃圾分类的学术定义表明分类管理的可行性,国内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为立法提供了依据和借鉴。第二部分探析《办法》的创新和特点,一是《办法》的理念创新,《办法》以能解决本地难题呈现地方立法的特色,引入循环经济理念和社会治理理念,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二是《办法》的主要制度创新,《办法》为加强对分类投放的监督管理、确立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兼顾高标准与可实行、确立了“四分法”的分类标准,贯彻付费原则、确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整合管理力量、确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办法》的立法特点,面对严峻的生活垃圾治理形势,及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纳入立法计划,提前开展立法调研:人大在法案起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审议修改阶段对法案进行两次审议、多次修改,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第三部分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推进《办法》落实,一是建议设立湿垃圾计量收费制度,通过使用湿垃圾专用袋,对湿垃圾随袋收取处理费;二是健立干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有偿回收制度,提高干垃圾回收率,防止有害垃圾流向社会;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财政专项制度,保障收集设施的改装完善;四是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培养民众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五是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关键环节,构建相对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