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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银行清算,直至资金到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全过程的监控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方式,将政府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集中在人民银行或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上,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它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我国国情进行补充修改后实施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虽然已成为我国当今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但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研究至今大多停留在表面问题、就事论事上,理论研究仍显不足。本文拟从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几个方面对建立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一些粗浅的研究,为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寻找理论依据。 本文在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背景和基本框架,分析了我国现行国库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原则和基本框架;文中接着分析了各地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实施状况,以及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阐述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预算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然后又对部分已建立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国家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作体系的实际经验进行了考察,以从个性中分析出共性,得出有利于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构建的借鉴;作者结合我国实际和财经工作的动态变化,提出了建立财政国库执行机构、规范单一账户设置、尽快出台零余额账户在选择代理银行时的标准以及统一中央与地方核算方式的建议,以加快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本身的健全和完善;笔者最后从推进预算编制改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等软件系统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如何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的想法,从而有益于我国的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