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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批准政府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和决算,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鉴于公共预算是国家治理中的基本制度,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也就成为了我国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预算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既取得了不少成就和创新成果,也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都需要进行分析、探讨,寻求完善的路径,以更深入地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本文采用语义解释、历史考察、比较分析、社会调查等方法,简要介绍了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的框架制度及取得的进展,重点结合现实情况和操作实际,归纳了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剖析了造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就完善路径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本文正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地方人大预算监督的现状分析。介绍了我国自1999年预算改革以来,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在各方面取得的进展,重点站在实际操作的层面,对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等预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并对造成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指出了思想观念、法律规定、体系设计和技术设计等四个方面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目前制度框架及运行。结合法律规定和预算过程,阐述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主要职责及不同的侧重点,并归纳了必须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展现了人大预算监督的整体制度框架。第三部分,我国的完善路径。任何法律理论的研究最后都应当落到对现实的引导意义上来,笔者在借鉴和参考美国、香港等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具体包括预算审批、总额控制、预算透明、公民参与预算、绩效预算等方面,希望能够为加强人大预算监督提供一些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