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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数据库在生产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然而我国对数据库却没有专门的法律给予保护,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没有统一的数据库法律保护规定。就目前的理论研究而言,保护的范围、权利义务的内容、权利的期限等问题都没有达成统一,因此本文决定对目前的各种法律保护措施逐一分析,找出各自优势和缺陷,探寻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数据库法律保护道路。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体现出两大特点。一个特点是将法学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专业知识紧密结合。如数据库的定义与范围界定、数据库技术保护与法律保护的关系等内容就是将法学专业知识与计算机专业知识结合探讨而得出结论。对数据库的私人产品属性、数据库法律保护的价值平衡等问题的研究,又充分联系经济学知识。另一个特点就是大胆尝试将所有的法律保护手段进行对比,必要时还配以图表说明,这样全方位的详尽比较确保了论证结果的可靠性。在结构上,论文首先明确了数据库的概念,界定了数据库的范围;紧接着提出了数据库的技术保护与法律保护两大保护措施,指出了技术保护的局限性与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然后论文全面分析了版权、邻接权、民法基本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原则、商业秘密法、合同法、商标法、数据库特别权利以及刑法等九种法律保护措施的内容与缺陷,并对九种法律保护措施进行了综合比较;根据数据库法律保<WP=4>护的价值平衡原则,联系我国国情,论文最终提出了两种立法框架,一是建立“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一是建立“版权法+有限特别权利”模式;此外,对于数据库知识产权的全球化,也提出了一定的应对措施。从大的方面讲,论文通过多方面的分析提出了未来数据库立法的两种框架,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论文指出了数据库有序性、独立性和可访问性的真正含义,明确了作品与数据库的关系;数据库权利被明确为一种特别的知识产权,和传统的知识产权相区分;对版权保护在原创性、保护范围、期限等方面遇到的重重困难,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对数据库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出了判断标准;由于特别权利保护过分注重投资,论文设计了一系列制度,对投资者的权利进行了合理的限制。在细节的地方,论文的观点也非常鲜明。网上传播被视作一种无形的发行;未经许可的二次开发构成不正当竞争;数据库上可能存在“多层次的版权”;民法基本原则使数据库享有的仅仅是“权益”而非“权利”;数据库实质性部分的最小单位就是一条数据记录;数据库修订日期的更新也构成实质性投资;数据库侵权诉讼中原则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等等。随着数据库产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制度也将逐渐走向完善,最终实现效率与公平二者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