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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我国部分地区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电子健康档案发展过程中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政策的认知、受益/风险、立场、权力等,揭示主要利益相关者对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方法:1.资料来源:(1)文献调研:检索万方、CNKI等文献数据库,查找卫生部、各地卫生厅(局)相关网络资源、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等;(2)现场调查:对北京市东城区4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对北京、天津、重庆三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医院管理人员、居民及信息产品供应商进行深入访谈,共38人。2.研究方法:采用文献调研、专家咨询、现场调查及利益相关者分析等方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包括完整的分析步骤与指标。结果:(一)部分地区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状况1.目前各地开展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主要包括四种模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依托市级卫生信息平台、省级统一建设;2.北京、上海、厦门、杭州等地建档工作开展较好,电子健康档案已应用于居民自我保健、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卫生管理决策支持等;3.调研北京市东城区的情况显示:半数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建档率低于30%,电子健康档案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的功能略显不足,与其他系统互联程度低。(二)电子健康档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过程中,存在国家层面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资金投入不足、标准规范、相关法规与管理制度研究滞后、系统互联程度低、信息采集困难等问题。(三)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分析1.各利益相关者既有可能受益,也面临潜在风险,其中,医院和居民的利益最有可能受损;2.相对重要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拥有领导能力和较大权力;3.政策认知与立场: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信息产品供应商对电子健康档案发展相关政策较为了解,且支持力度大;疾控、医保、医院、居民等对相关政策了解少,配合建档工作内在动力不足;财政部门对政策有一定了解,持一般支持态度;4.可能联盟:信息产品供应商最有可能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盟。结论:1.电子健康档案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相对重要性排序:政府部门(卫生部、财政部门、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院、疾控、妇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产品供应商和居民。2.主要利益相关者对EHR相关政策的认知以及在EHR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变化是决定其立场的主要因素。3.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立场及能力对电子健康档案的建设、应用与推广有着重要影响,彼此间利益博弈将影响电子健康档案的整体规划、资金投入、标准制定、系统互联等。4.对于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代表的政府部门,重点是加强统筹规划与协调能力,增强投资信心;对于以医院为代表的业务机构,重点是消除顾虑,给予经济利益;对于居民,重点是进行宣传教育,健全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议: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能力,建立国家电子健康档案组织管理体系;增强财政投资信心,建立稳定、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发动政府、信息产品供应商等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相关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协调医院、疾控、妇幼等相关部门,促进信息交换和共享;消除居民担忧,注重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调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积极性,循序渐进开展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