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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主论政府公共舆论管理问题,兼论和谐社会目标下政府舆论引导方式的转换。研究目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广泛吸取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成果,对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基本理论、体系框架、宏观背景、结构功能、现实矛盾以及未来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努力找寻营造和谐舆论、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模式选择。论证过程采用规范研究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力求做到观点和材料、定性和定量、价值和工具等的统一。
全文以民主政治条件下政府与公共舆论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对古今中外各种理论观点和执政实践的系统梳理和比较论证,提出了从政治学和行政学角度研究政府公共舆论管理问题应该关注的三大支撑点:公众舆论权、政府干预和公众舆论引导。这三个方面是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基本要件。历史上,既有成功地驾驭三者关系而获得成功的执政者,也有偏执一者而不及其余导致失败的执政者。与现有研究成果不同的是,本文的舆论管理是以“广义政府”为中心的,而媒体对舆论的引导则受制于前者。
维护公众的舆论权是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前提。民主的基本要义是“大多数人的统治”,而公众舆论则是公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和表现。扼制公众舆论的自由表达是专制政府的共同特征。公众舆论权既具有权利意义,又具有权力属性,是公民权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公众舆论权基本构成就是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也表明舆论权是一项结构性权利。资产阶级舆论权的确立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但也带有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
“政府干预”一词较多地是在经济学研究中使用。但是,政府对公共舆论也存在着一个合理干预的问题。政府公共舆论干预是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自由不可或缺的因素,也实际存在于各国政府的实践中。问题在于,政府干预应该是有边界和限度的,“欠度”和“过度”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政府干预边界的确立就是在政府干预和舆论自由之间寻找平衡点。西方国家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明显且即刻危险”(clear andpresent dange)的原则值得借鉴。
公共舆论的最大特点是它每天都在发生,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对公共舆论实施引导是最为常见的政府管理行为。舆论在本质不能被控制,但可以引导,遵循舆论规律是政府舆论引导有效的基础性条件。从国内外实践看,政府对公共舆论的引导有意识形态引导、政策法律引导、行为引导、议程引导和抵制负面舆论等方法。在全球化加快发展的条件,政府必须高度关注跨文化传播,以抢点国际舆论的制高点,这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
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中国政府的追求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舆论。舆论和谐既是社会和谐的表征,也是和谐社会的助推力量。面对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深刻转型、公民自主意识的增强、传播方式网络化及国内舆论国际化的影响,加快以民主化、法治化、效能化为取向的政府公共舆论管理改革实乃大势所趋。然而,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刻,需要审时度势、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