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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竞争中,良好的商业信誉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商业诋毁行为就是行为人对其他经营者商誉的侵害,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不仅对其他经营者造成损害,误导、欺骗消费者,而且对网络秩序造成破坏,对现实经济社会的危害极大,亟需法律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我国对商业诋毁行为的规制主要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因其规定比较笼统和简单,已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显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本文在探究我国法律关于规制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现状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了如何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的界定及其特征。本部分主要分析了商业诋毁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以及与传统条件下的商业诋毁行为相比,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呈现的新特点及其带来的危害。第二部分,我国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法律规制的现状检讨。本部分主要是探讨目前我国民法、经济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其不足,其中着重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及其缺陷,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对行为主体范围的规定过于狭隘;对行为手段的概括不够全面;对侵害的客体的表述不够完善;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明确;对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认定问题未作出规定。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关于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规制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以期为第四部分提出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打下基础。第三部分,国外关于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规制。本部分介绍了代表大陆法系的德国、代表英美法系的美国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对于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相关规制制度,指出了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于完善我国规制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的借鉴意义,再一次为第四部分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奠定基础。第四部分,我国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规制的制度构建。针对我国对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规制现状和国外的立法经验,本部分对规制我国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制度构建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分别从行为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和客体方面,提出竞争法规制的相关建议;第二,从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体系的相关对策;第三,针对网络环境下商业诋毁行为涌现出来的新的行为主体——网络服务提供商,提出了关于完善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及其责任认定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