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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新型的投资方式,它既可以为投资者规避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和身份的限制,也可以帮助他们掌控公司和保护个人隐私,因此股权代持受到了许多投资者的青睐。同时,股权代持对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及活跃投资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正因股权代持是市场经济中的新型产物,相关的法律制度并不完善,从而使司法机关面临各种类型的股权代持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现阶段,与股权代持直接有关的法律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其他相关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虽然这些法律为法院处理股权代持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依据,但仅仅是关于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认定方式、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收益的保护、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显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的处理方式、债权人对显名股东的赔偿请求及显名股东对实际出资人的追偿权等。但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涉及到的热点法律问题还有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不明、代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不明、现有法律冲突与不统一及债权人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等。其中股权代持法律性质不明不仅表现在立法上的空白,还体现在理论上的争议与司法实践认定标准不统一;债权人的权益受损包括公司和显名股东的债权人权益受损。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打击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加剧了民营企业融资难,还给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了阻碍。为了净化资本市场的环境,规范各方当事人在投资过程中的行为,减轻人民法院在处理股权代持案件时的工作压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中的这些法律问题须尽快解决。想要逐步解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的有关法律问题,不仅要吸收广大学者的宝贵建议,还要结合法院多年以来在实践中积累的成熟经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具体应该从确认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明确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统一立法和消除法律矛盾、完善公司和显名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保障等方面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