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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乡村银行(GB)的创始人尤努斯博士率先在孟加拉开展福利性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并取得了巨大成效,1994年,GB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模式被引入中国,引起了政府、学者和相关机构的极大关注。但是,截止到2004年,GB模式的小额信贷实践大都是以扶贫项目的形式推进的,覆盖范围集中于农村,城镇小额信贷发展缓慢,GB模式并没有如预期那样逐渐成长为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为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扶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优势作用,激活民间资本,开创小额信贷发展新模式,2005年,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开始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五省区开展“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2008年5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小额信贷公司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主要是地方金融办),我国掀起了一股成立小额信贷公司的热潮。内蒙古自治区作为首批试点省份,承担了探索福利性小额贷款向商业性小额贷款转型之路的重要任务,其经验对于商业性小额贷款在全国的推广意义重大,因此,内蒙古小额信贷发展实证研究对于确定商业性小额贷款运行模式和未来改革方向具有很强的引导和借鉴意义。除小额贷款的一般特性外,内蒙古自治区小额信贷发展还具有区域差别大、对能源产业依赖性强等特殊性,在发展优势与障碍性因素并存的条件下,研究其特殊性对于实现内蒙古自治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文以内蒙古小额信贷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大量数据举证,运用对比分析法,分别阐述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东部、西部地区小额信贷发展现状;在充分认识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总结出内蒙古自治区小额信贷发展特点、优势及障碍性因素;最后运用宏观和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小额信贷发展障碍性因素提出政策建议,为实现小额信货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本篇论文偏重于实证研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本文系统整理了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级市小额贷款公司数据,数据细致充分;二是将内蒙古自治区分为蒙中、蒙东、蒙西三大区域分别论述,全面地展示了内蒙古自治区小额信贷的阶段性和区域性;三是得出内蒙古小额信贷区内发展不平衡、过度依赖能源产业等特点,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金融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使论文主旨得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