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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法律援助首先出现在英国,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以慈善为基点的法律援助”和“以权利为本的法律援助”两个阶段。法律援助制度能弥补有偿法律服务机制难以克服的司法程序不公正的缺陷,从程序法律保障入手追求人权的实体法律保障,是保障法治成为公平、正义之治的有效措施之一。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是一国尊重和重视人权的象征之一。目前,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它既是一种司法改革,又是一种制度创新,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法律援助目前尚属起步阶段。法律援助制度将随着建立我国法律援助体系的提出得到迅速健全。本文就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采用调查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作了初步探讨。全文共分三章,主要内容:(1)阐述介绍法律援助的一般理论和模式;(2)论述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提出健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