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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源语中心论”和极端科学主义的影响下,“忠实”、“对等”成为译学研究中的金科玉律,长期占据着翻译话语的中心位置。误译,与对等原则相悖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增译,减译,意象缺失,变形,一律被贬斥为“劣译”,常常成为责难译者的武器。所谓的“误”是“源语中心论”的话语影响下产生的。这种情况下,译者长期从属于原文作者,沦为匍匐在原文脚下的奴仆,译学研究也由此陷入困境,仅仅局限在可译性或译著的优劣评判上,停滞不前。本文从对误译观念在中西传统译论中的考察入手,以“忠实”和“对等”观念的发展为对象,论述了中西传统译论的共同缺陷都是以排除误译的规定性方法为主流,指出译学的重要出路就是方法上由规定性转向描述性。进而阐述了误译产生的根源及表现形式,辨析了文化误译与错译的区别,分述了文化的内涵及文化误译的研究范围和意义。 本文着重借鉴西方哲学阐释学和接受美学的若干精义来进行文化误译研究。在简要追溯西方阐释学发展的基础上,概述了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产生的重大意义及其对接受美学的影响,进而论述了阐释学与翻译的密切关系以及对文化误译研究的意义。以海德格尔的“前结构”,伽达默尔的“偏见”理论和理解的普遍性,创造性,历史性,接受美学家伊瑟尔和姚斯对阅读和读者的相关论点为依据形成本文对文化误译研究的主要方面:1)文化误译的必然性;2)文化误译作为译者美学创造性的体现;3)文化误译作为翻译过程中文化过滤的结果。 借鉴哲学阐释学的主体间性和理解对话性的概念,本文在第四章以文化误译为途径,对文学翻译的主体和主体间性作了初步探索,指出文学翻译作品是原文作者,作品人物(就小说而言),译者和读者交流对话的结果,文化误译是译者主体性的彰显,译者对作者的作品风格的呼应,对意向读者的迎合,以及和作品人物对话而产生的结果。有翻译就必然出现误译,主体间性是翻译的本质属性,翻译是妥协的艺术。 由于科研需要及个人兴趣的原因,本文中文化误译的个案分析所采用的译例大部分选自小说《浮躁》的中文及英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