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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建立在规范正当的信息披露基础之上。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存在许多不规范不正当披露,本文将其归结为选择性披露。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的盛行,不仅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扭曲信息披露的功能,而且导致证券市场诚信危机,使投资者采取“用脚投票”方式退出证券市场,潜在的投资者则徘徊在外,从而严重地威胁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研究与探讨我国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是相当有必要的。 本文以相关理论分析为基础,重新界定了选择性披露的内涵,并从时间、空间、物质三维角度出发,阐述了选择性披露的外延;通过对近年来被沪、深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被谴责内容考察,探讨选择性披露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鉴于前人对空间维选择性披露的研究已颇多,本文重点研究内容维与时间维选择性披露。针对当前中国上市公司的披露现状,一方面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关联交易信息、盈利信息、预测性信息的选择性披露角度,剖析了内容选择性披露;另一方面对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进行统计分析,根据预约执行情况,将提前披露、按期披露、推迟披露三类公司的平均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比较研究,验证了“好消息早披露、坏消息晚披露”规律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存在性,通过对ST公司的披露变动天数、最后十天(4月30日之前)披露公司的盈利指标的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拥有坏消息的公司更有推迟披露倾向的结论。 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的行为表现研究,表明当前中国证券市场选择性披露亟需治理。因此,本文沿着动机不轨、形成过程监控机制缺失、事后惩戒乏力思路,对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行为的形成动因进行了透视,并有针对性的从动机诱正、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后果惩戒可置信性三个角度,提出对其进行监管与治理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改善上市公司选择性披露监管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