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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市场机制分为三种: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其中价格机制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机制。价格能有效反映产品的稀缺程度,因此市场通过价格变化可以有效配置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目前,我国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水价低于市场价格,造成农业水资源的严重浪费。 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产权理论,合作经济理论等知识和理论作为研究基础,定义了农业水资源、农业水价、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内涵和外延。综合运用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模型分析等方法,具体探讨了农业水价改革的困境、农业水价改革的具体措施以及合理的农业水价制定方法,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水资源价格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以及环境水价。资源水价具有调控性,工程水价具有成本性,环境水价具有补偿性。农业水资源作为特殊的水资源具有稀缺性、正外部性以及较小的需求价格弹性。农业水资源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农业水价的形成机制以及农业水价的制定方法、原则。 (2)农业水资源具有排他性、外部性、可分割性、收益性、有限性以及可转让性。农业水资源产权转让有助于提高农业水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农业水权内部流转,可弥补农业水资源管理中的“政府失灵”。把私人投资吸引到公共水利工程,改善农业水资源工程运行和维护。 (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水资源价格先后经历了公益性无偿供水、政策性有偿供水及水价逐步改革并向供水真实成本接近的几个阶段。目前我国农业水价改革进入两难境地,一方面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的比例已经不低了,在推进以全成本为核心的农业水价改革,可能会影响粮食生产。另一方面,农业水价偏低,存在“大量取水、大量供水、大量跑水漏水”的现象。如果不进行农业水价改革,农民和农业水管理单位都没有节水的积极性,继续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不利于农业水资源的保护。目前,农业水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价标准与实收率低,农民实际水费负担重;计量方式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节水激励机制;水权界定不清导致过度开采利用水资源,搭车收费现象严重;农田水利设施不健全;农业水资源管理立法不完善。 (4)农业水价本着“补偿成本”、“合理分摊”、政府调控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改革,目的在于努力建立反映农业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市场水价。计收水费方式主要有两部制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阶梯水价、丰枯季节水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水价的计量方式包括以“农户为中心的水价计量”和“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的水价计量方式。两种计量方式的侧重点不同,但是都要采用终端水价。采用终端水价,农业用水户从供水源头到用水地头只承担一个水价,可以有效遏制末级供水过程中搭车收费问题。 (5)针对农业水价改革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尝试提出促进农业水价改革的政策建议: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补贴方式,提高农业水价与政府对农民的补贴相结合,起到促进节约用水、降低供水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的作用;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分摊机制,由国家、地方政府、农民及农民用水收益者等组织或个人共同合理负担农业供水成本,形成农业水价机制—农业水资源保护—粮食安全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水资源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保证大中型灌区工程良性运行,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通过用水户协会调节灌区和农民的利益,调动多方供水管水的积极性;明晰产权,优化水权和水价,制定与水权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对农业水资源管理专门立法并加强立法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使每一个公民都有水危机感,以达到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缓解我国水资源危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