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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是现代法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产物。最早由美国一位名叫肯特·库泊的记者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提出。其广泛流行并成为一个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权利概念则是伴随着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知情权运动”而形成的。1984年《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知情权为基本人权之一。知情权在我国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加速前进,人们对知情权的认识和需求日趋增多,我国知情权保障体系正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无疑是我国对知情权保障迈进的一大步。然而,纵观《条例》全文却未见知情权的表述。基于此,本文试图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视角,立足于我国知情权立法、执法、司法现状,探析我国公民知情权保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公民知情权保障的具体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二部分主要概述了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涵义,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通过研究国外知情权的相关制度,总结出在公民知情权保障过程中值得借鉴的制度和经验。第四部分立足于我国知情权的立法、执法、司法现状,分析和反思我国知情权保障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以第四部分的分析成果为基础,提出完善我国公民知情权保障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