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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市场监管有助于构筑公平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竞争环境,从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民生产生深远的意义。当前,我国的市场监管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单一监管,事实证明,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服务型政府理念已成为政府改革方向、社会发育加快的背景下,这种单一监管模式的诸多弊端开始凸显,越来越不适应新时期市场发展的趋势。一般可将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划分为政府监管体系与非政府监管体系两大块。政府监管体系的监管主体包括政府综合性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专项性的市场监管部门(如质监部门),这些部门通过职责分段,共同构成政府的监管格局。当前,政府监管体系存在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各监管部门权责不清、监管协调不畅、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市场监管措施不力等问题。非政府监管体系的监管主体则主要包括公众、媒体舆论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NGO组织。当前,非政府监管体系则存在公众参与监督不足、舆论监管乏力、NGO监管薄弱等问题。本文基于工商行政管理主导与多元力量介入视角,通过梳理我国市场监管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以公共治理理论与服务型政府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当前实际,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从政府监管体系的完善与非政府监管体系的完善两方面入手试图构建一个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NGO、公众、媒体舆论多方介入的有效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并探索构建该监管体系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