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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盈余作为评价和分析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财务指标,在企业会计信息中占据重要的位置。会计盈余信息既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又体现了企业进行资产管理及运营的水平,所以投资者常将盈余质量作为投资决策的基础和依据。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出台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与之配套的三十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新准则较之于旧准则而言有较大改变,这也必将对上市公司业绩、股价、信息披露行为等产生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盈余信息的质量。但对于差异较大的不同行业来说,同一套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其盈余质量带来的影响相同吗,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展开相关研究。在国内外盈余质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对沪市上市公司数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上市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盈余质量进行计量、比较及分析,并通过描述性统计、对相关数据进行差异的显著性配对检验,对五大行业企业的盈余质量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新准则实施首年,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上市公司盈余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盈余质量水平有所下降。第二,从长期来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行业的盈余质量最高也最为稳定,居于五大行业的平均水平之上;批发零售业盈余质量随着新准则的实施有所提高且较明显,但2008年又降至样本平均水平之下;房地产业与批发零售业较为类似,各年度盈余质量的波动较大,质量不稳定;制造业内部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差异较大,明显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第三,新会计准则对不同行业的盈余质量影响显著性有所不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受新准则的影响非常显著;批发零售业仅在新会计准则实施首年受其影响显著;而制造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行业的盈余质量受新准则影响不显著。第四,新会计准则对各行业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影响程度均有限。最后,针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明确指出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