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都会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趋势,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我国现有的农业救灾制度已经严重缺位,难以满足农业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冲击,提高政府参与农业救灾和补偿的效率,保证农民生产生活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必须借助农业保险的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导、保险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立体化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文章通过分析国内农业巨灾保险发展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分析了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手段,包括自有资本、财政补贴、再保险和风险证券化等。从组织框架和运作机制上学习和借鉴美日等国外发达国家农业巨灾保险实践经验,指出要发展农业巨灾保险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政府的财政补贴、利用再保险分散风险并尝试风险证券化向资本市场转移风险,并得出设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是一种有效的应对机制,从而对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发展思路、运行模式和制度安排起到了良好的借鉴作用。因此笔者提出建立以农业巨灾保险基金为核心、以再保险为主要风险分散手段,以风险证券化为辅助手段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构想,使财政补贴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相结合、静态管理与动态平衡相结合,提高风险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在具体操作层面细化了农业巨灾保险管理机制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损失分担机制,能够较好地运用于农业巨灾保险的实践中,提高了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在遵循保险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尝试对农业巨灾保险产品进行费率厘定。运用粮食单产变异系数、因灾减产强度和地区抗旱能力三个指标对我国各省份的农业生产风险水平进行风险区划,确定风险等级;并采用非参数核密度模型确定在不同风险区划下的各省份的粮食产量异常波动率,结合风险等级加成,为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产品定价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最后对前文的主要论点进行总结和提升,并根据我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发展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