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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省大同市棚户区居民搬迁后的主要集中地——恒安新区分层随机抽取住户30名,采用半结构性访谈法,以面对面的访谈为主对棚户区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研究。将调查结果录入SPSS软件中进行频次统计和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只有20.00%的棚户区居民对其搬迁后的居住状态表示不满意,其余的居民对其搬迁后的居住状态表示可以接受或满意。频次统计结果显示:就居住需求方面,棚户区居民保对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价格大都可以接受,如需另外购买,他们可以接受的购房价格是低于2000元,他们对配套设施齐全的70㎡~90㎡的两居室房子需求量较大,且这些住房最好位于学校、食品购物中心、医院等的附近,住宅社区最好能配备有健身器材,还能经常有些文娱活动,社区邻居最好处在同一阶层;就影响因素方面,棚户区居民指出,在他们购买住房时会首先考虑的因素依次是购买价格、户型设计、住宅面积、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社区文化,同时,棚户区居民也指出,他们自身认为最影响他们搬迁后居住满意度的因素依次是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心理契约、周边环境、社区文化、配套设施、户型设计等。卡方检验结果显示,棚户区居民搬迁前的心理预期和入住后的现实状况是否有差距与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没有关联;棚户区居民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搬迁后的感知隐私能否得到保护、在新社区的社会互动现状、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了解程度、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程度的评价以及和新居开发商、新居社区服务机构的心理契约均与其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有关联。具体表现为:女性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高于男性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随着年龄的递增呈倒U型曲线;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随着文化程度的提升呈下降趋势;感觉新居能保护个人隐私的棚户区居民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高于感觉新居不能保护个人隐私的居民居住满意度;与邻居关系良好且离亲人比较远的棚户区居民其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高于与邻居关系不好且离亲人或朋友比较近的居民居住满意度;对保障性住房政策不了解且认为保障性住房政策基本落实的棚户区居民,其搬迁后的居住满意度高于那些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有些了解且认为保障性住房政策没有落实的居民居住满意度;与新居开发商和新居社区服务机构形成了心理契约的棚户区居民其居住满意度高于与新居开发商和新居社区服务机构没形成心理契约的居民居住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