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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前,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将部分优质资产从集团公司经营资产中分拆上市而来。但这种分拆上市却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如同业竞争、不公允的关联交易、集团产业链分离等问题层出不穷,阻碍了上市公司从根本上完善其治理结构。因此,国资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于2003年开始研究并制定相关政策,以探索大型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路径,此后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在2013年由国资委召开的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更提出要加快大型国企整体上市的步伐,加大调整重组、提高经济活力,并带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整体上市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资源整合愈加受到政府和企业的青睐。整体上市已成为大势所趋,且其优越性也已得到理论和实务届的广泛认可。但目前学术界关于整体上市与关联交易之间的联系鲜有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文以2006年至2013年间通过定向增发实现整体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对比定向增发项目融资样本,研究整体上市是否会对关联交易行为产生影响。本文研究发现,基于非市场价格定价的关联交易越多,企业价值越低;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后,基于非市场价格定价的关联交易显著下降,而以融资为目的的定向增发前后,并无类似变化;进一步检验发现,整体上市程度越高,基于非市场价格定价的关联交易下降的幅度越大,证明了整体上市具有长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