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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和农村与国民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影响三农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目前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不能够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抑制了农村金融的深化和发展,限制了农村经济主体的金融需求,因此必须深化和发展农村金融改革,才能够有效解决日益突出的三农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的转变、以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己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长期受其他体制改革“惯性”的作用,农村金融体制长期成为农村经济体制的附属物,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针对金融抑制进行金融深化,必须进行系统化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首先,要通过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国家政策支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等措施完善农村金融基础制度。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基础制度对农村金融体系运行起着支撑作用,可以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农村金融市场风险、提高收益率;其次,要重塑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的基础结构,只有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才能保证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发挥。要在坚持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和完善目前在农村金融市场缺位的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地方中小商业性银行体系、小额信贷等金融组织形式,要逐步发展农村资本市场,规范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最后,增进农户金融行为的组织化程度。增进农户金融行为的组织化程度是提高农村金融市场融资效率的有效途径,组织化可以使农民更加理性强大,组织可以分摊农户贷款的风险,增强其信誉,提高还款能力。当前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农民金融组织有农民贷款担保协会、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等。今后,政府应在推进农民组织化的过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