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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诗人、剧作家、演员,西方经典的中心,亦是西方政治思想大传统中伟大的政治哲人之一。莎士比亚常以作家的身份示人,作品被认为是“俗世的圣经”,世人在感叹莎翁高超的台词写作技巧的同时却对莎士比亚的思想观念近乎一无所知,这直接导致了莎翁作品中所蕴含着的丰富的政治和法律思想常常为人所低估甚至忽略。对国王权力从何而来以及应当如何使用的讨论几乎是整个英国政治和法律思想史的核心,而脱胎于真实历史事件的莎士比亚历史剧,以古英格兰王室更迭与王朝战争为内容,讨论的几乎无不是王者问题。国王和女王们不仅仅在统治英格兰,更是在塑造英格兰。值得注意的是,莎士比亚从未试图对国王形象做规范的讨论,从历史剧到悲剧,他笔下有的都是具体的国王。处在中世纪与近代的交点之上,在莎士比亚之前普遍存在着两种类型的国王,分别是以马基雅维里塑造的“封建新君”和伊拉斯谟塑造的“基督君主”为代表。前者强调君主的“公德”,后者强调国王的“私德”。与二者不同,莎士比亚笔下的国王似乎站在了完美的基督教国王的反面,却又为命运所累,做不了彻底的马基雅维里主义者。在他的历史剧中,我们能够得到的画面是混乱和无序,最大的主题是不成功的国外战争和对国内内战的恐惧。作为英国历史上独特的现象,作为英国政体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王权在莎士比亚笔下时刻笼罩在阴谋、暗杀、篡夺的狂暴和神秘气氛中,与多方力量角逐,随暴力与机运流转沉浮。莎士比亚的创作跨越了伊丽莎白朝与斯图亚特朝,前期他描写的是英格兰历史上的国王,后期则更多借用了国外的君王形象。他笔下的国王,有僭主,如亨利四世与麦克白;也有完美的国王,如亨利五世与李尔。作为英国历史上一位重要的国王,亨利四世利用议会逼迫理查二世退位并由此开创了兰开斯特王朝,但是在历史剧《亨利四世》中,国王已经不再是真正的主角,以福斯塔夫为代表的英国大众走上了舞台的中心。《亨利四世》中莎士比亚隐去了西方学人引以为傲的普通法和议会传统,谈论秩序与内乱;谈论篡位的国王和叛乱的贵族;谈论失落的骑士精神和暗潮涌动的民意。本文意图通过对《亨利四世》文本内容的解读,将莎士比亚视为一个严肃的政治思想家,从那些被他忽略了的传统中去探寻他对理想国王形象的塑造以及对王权的真实看法。除去引言和结语,本文一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莎士比亚和他的时代。在简单勾勒莎士比亚生平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莎剧得以诞生的外缘背景。处在西方中世纪与近代的交点之上,莎士比亚面对的是封建主义的衰退带来的骑士制度的崩溃;文艺复兴运动兴起导致宗教开始退出公共生活的中心;国王成为国家的象征,绝对主义国家开始成型,这些都形成了莎士比亚创作的外缘背景。第二部分:作为历史剧的《亨利四世》。这一部分的重点是介绍莎士比亚在进行历史剧创作过程中所借鉴和吸收的文学材料、戏剧材料和思想材料以及莎士比亚在戏剧作品中塑造的国王形象。一方面,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深受英国中世纪道德剧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马基雅维里无道德感的君主以及伊拉斯谟的道德至上的基督教君主的两种国王模型之外,莎士比亚创造了第三种类型的国王。他对国王形象的塑造,从历史剧延续到悲剧,其中既有亨利四世这样的僭主,也有李尔这样莎翁笔下最伟大的国王。第三部分:莎士比亚的王权观念。这部分结合《亨利四世》的文本从三方面解读了莎士比亚的王权观念。第一节,国王的两个身体。莎士比亚在历史剧中刻画的有“一个人格,两个身体”的中世纪国王形象具有深刻的政治底蕴。第二节,被隐去的普通法。从莎士比亚为什么没有写到普通法为切入点,谈莎士比亚笔下的王权并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第三节,真正的限制力量。王权不是无限制的,但教会、市民阶层都不足以对王权形成限制力量。在莎士比亚笔下,拥兵自重的大贵族形成了对王权的真实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