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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0年代开始,由于受苏联文艺思想及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文论界曾一度认为文艺的本质就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到80年代末,人们开始怀疑“社会意识形态”文艺本质观的合理性,这种怀疑来自理论自身的不足与理论在实践展开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的挑战。80年代末,理论界在对当时旧有的文艺本质论进行全面的检讨与批判的基础之上开始从新的角度探索文艺的本质。首先是用“多元论”思想反对文艺“一元论”本质观。到了90年代中期,理论界对文艺本质的探讨已成一种多元、共存、平等、对话的新格局。经过一番尝试性的开拓,出现了许多新的文艺本质观,如“审美意识形态论”、“系统论”、“结构论”等。 在90年代前期文学观念的变革过程中最鲜明的转变是人们将文学作品当成了一种商品。“文学商品论”提出后虽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但时代使然,这场争论持续时间不长,很快这个观点就在少数反对者无奈的呼喊声中被当时理论界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实际上,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是简单地拿马克思主义商品及其价值的个别原则硬往文艺作品的身上乱套,套上的如果不是锁链、脚镣,那一定就是伪装、假面。本文认为,文艺作品不是商品。文艺作品在市场上可以用来标价出售的是它的物质载体——“文本”,而不是文学作品本身。“文本”是描写、叙述一系列有序事件(物)的文字符号的存在形态,即印着文字的纸张。“文学作品”是“文本”在读者的阅读与欣赏过程中生成的,它不是商品,也不能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被买卖。 在“文艺商品论”讨论尚未深入之际,理论界紧接着又掀起了另一场争鸣——价值论。这场争鸣是“文艺商品论”讨论的深化之结果,同时又是一场对前期“文艺商品论”在一个更深刻的层面上的反思与再批判。由于“价值论”这个问题本身具有的无限丰富的、可供拓展的理论空间与它的意义指向的多维性,使得“价值论”讨论热潮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期,而且涉及范围又极为广泛。“文艺价值论”争鸣热潮是在90年代前期一个更为宽广、更为多元的社会思潮的背景之下展开的,这使理论开始向着一个更显人性、更为微观、更具个性化的方向发展,显示了理论者对人自身的深刻关注。 大众文艺(化)是作为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的世俗化与文艺本质、价值观念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