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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银行业的经营和发展与普通行业不同,它的经营安全与否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命脉,它是市场经济平稳、高效、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但是,我国银行业长期处于垄断状态,破坏了市场经济赖以健康运行的竞争法则,受到了普遍的质疑。近年来随着《反垄断法》的颁布以及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对以银行业为代表的垄断行业的规制有了更高的期待。另一方面,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的深入和细化。银行业反垄断法律问题研究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都是十分深远的。本文正是针对我国银行业的垄断行为,在分析了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具体表现、危害和根源的基础上,研究了反垄断法对银行业垄断的规制及缺陷,并对完善我国银行业反垄断制度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银行业反垄断制度有所裨益。第一部分对银行业垄断行为做了基本概述。指出银行业垄断是少数银行为达到特定目的,利用经济或其他手段限制竞争,操纵和控制目标市场,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第二部分分析了银行业的垄断的具体表现、危害和根源。社会现实中,银行业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服务乱收费形成价格联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小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并购重组银行集中加剧、行政权力限制市场竞争。银行业的各种垄断行为会给社会带来各种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危害。要想解决银行业垄断的难题,深入的剖析其产生的根源无疑使非常重要的。第三部分笔者对银行垄断的规制进行了简单的研究。反垄断法对银行垄断规制有几个特殊方面需要注意:银行业适用反垄断法主体的特殊性、反垄断法对银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以及反垄断法对银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问题。而以这些方面为代表的反垄断法对银行垄断规制存在着各种问题。因此,对银行业反垄断的规制是十分必要的。第四部分笔者针对银行业反垄断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银行业反垄断制度体系的建议。笔者认为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体系可以从银行反垄断法律规制体系、银行反垄断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的协调、政府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几个方面进行完善。期待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法律制度能够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