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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贸易活动发展十分迅速,服务贸易愈来愈成为国际商贸的主导产业,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急剧增长,一些发达国家的国际教育已经成为他们国家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2001年正式入世已经6年,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大背景下,以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为基本框架,结合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实践情况,对教育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的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仍是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地区发展十分不平衡,发达国家一般是教育服务的出口大国,发展中国家往往是教育服务的进口大国。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的研究只是近几年的事情,研究的成果多数是对GATS的解释,以及对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理论和实践是否适用于教育服务贸易的探讨上,未能形成对发展我国教育服务贸易有说服力的系统理论,教育服务贸易法律的框架还没有完全确立。本文由4章组成。第1章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基础理论问题,从论述服务贸易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开始,进而论述了教育服务贸易的定义、分类及提供方式,并详细介绍了教育服务贸易与国家竞争力及国家教育权与教育主权的关系。第2章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实证分析,详细介绍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发展趋势。第3章为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新趋向与我国高教改革,在阐述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新趋向的同时,提出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第4章为我国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对策思考,从分析中国政府加入WTO做出的教育服务承诺着手,对我国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优劣势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提出了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及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