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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的隐私权的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网上侵犯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事件日益增多,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我国传统隐私权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对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保护愈加重要。本文分四个部分对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丰富了传统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方面的内容,对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理论研究有一定的意义。 第一部分探讨了传统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个人可识别信息、个人数据的具体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认为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是网络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隐私权向网络领域的延伸,其核心是对个人数据的控制支配,其客体仅指个人数据中的隐私数据,包括个人可识别信息和其它新兴数据,并给出了基本概念间相互关系示意图。 第二部分着重论述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侵权的现状与特点。在进行了大量的比较研究工作并作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个人数据搜集、分析、传输、使用和存储过程中侵犯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诸多形式。通过对侵权现状的分析,归纳出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的侵权特点:侵权主体的复杂多样性,侵权方式的技术化、隐蔽化,侵权对象的扩大化,侵权后果的严重性。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之一,主要从网络道德、立法保护、行业自律、技术保护、网络用户自我保护五个方面分析了中国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保护现状,采用网站调查法对我国十大类网站进行调查,并用图表法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展示我国行业自律的真实状况,同时采用比较学的方法对国外的行业自律和立法规制两种保护模式进行评析,指出两种模式的优缺点,予以借鉴。 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通过对前三部分的分析和综合,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笔者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构建了一个集网络道德建设、法律法规、行业自律、技术和数据主体自我保护于一体的完整的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综合保护体系:其一,宏观层次上,加强网络社会道德自律建设,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保护体系。其二,中观层次上,明确政府积极管制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行业自律的具体措施。其三,微观层次上,加强数据主体的自我保护、数据用户的技术保护以及政府机构的管理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个人数据隐私权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