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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作为行使法院审判权的组织,其权力的有效行使影响着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重视合议庭的作用,建立合议庭的办案负责制,对于司法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司法责任制的推进,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作为重要的一环,也日渐得到重视和落实,保障合议庭独立审判,实现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成为共识。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进程下,党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多项相关文件,对确保独立行使权力、健全审判组织运行机制等做了总体全面的部署。其中对于合议庭的改革无疑是本次的一大重点及亮点,其针对之前存在的行政化、合而不议等问题做出了系统的规划,建立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在保障独立办案的条件下,坚持权、责、利相统一。改革至今,我们不能否认取得的成果,但是同时我们也发现其中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在新阶段的改革到来之际,有必要对过去的成果及问题进行总结,为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提供正确的道路。因此作者联系目前的改革进程,作了深度的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部分重点是关于基本理论的论述。从我国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概念入手,探究其司法责任制下改革的基本要求,主要指权力、责任、追责以及配套措施四项内容。同时阐述其改革的理论意义,为研究提供理论上的依据,此项改革的进行对于审判权独立、权责利统一以及公平公正的实现都有积极的影响。第二部分是基于改革的现状。理论研究必须建立于实践基础之上,只有了解到目前我国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现实状态,才能更好的进一步完善。本部分着力于研究我国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成效及进展情况,进而为解决问题打下良好基础。第三部分是相关的域外考察与启示。从追究机制、配套措施等方面研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国家制度,寻求对我国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启示。第四部分集中于对改革的未来发展。一项制度的研究总是实践落实才是最好的,通过上述对理论、实践的研究与对国外的借鉴,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合我国的特色之路。本文将研究对象主要定位于合议庭的权、责、利上,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细化合议庭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相关配套措施为重要支撑,为下一步的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