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激增;社会转型出现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等等,众多的流动商贩从我国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中冒了出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大量流动商贩“浪迹”街头。随之而来是各地纷纷建立城管队伍,对流动商贩进行围追堵截,流动商贩暴力抗法、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社会问题。城管与流动商贩的冲突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对流动商贩的禁止、取缔政策造成的。在这一政策的引导下出台的—系列法规、流动商贩的管理制度、组建的管理队伍等等必定存在种种的先天不足。通过对流动商贩历史演变进行研究,发现流动商贩摆摊经营也是一种经济方式,也遵循经济规律性,它与其他经济方式一样,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很大,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失地农民、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工人,社会保障不健全不完善等等,这些都是流动商贩存在的土壤,这些因素一日不消除,流动商贩就会存在下去。因此解决城管与流动商贩的冲突,改变目前这种对流动商贩的禁止、取缔政策,制定对流动商贩的扶持、引导政策,将流动商贩纳入规范管理至关重要。在新的对流动商贩的扶持、引导政策下,更新管理理念,在城市管理中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基本生存权,体现社会经济活动的多元性,形成一种共存、共生能够兼容多元化的社会生态环境。对流动商贩的治理从禁止、取缔变为疏导、规范。采用科学方法,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对流动商贩实行登记牌照制,掌握流动商贩的数量,科学规划摆卖的地点区域,对摆卖进行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类,在空间上分为严禁摆卖区、规范摆卖区、放开摆卖区;在时间上分为禁摆时段和可摆时段。鼓励成立流动商贩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维护流动商贩的合法权益,反映流动商贩的合理诉求。建立由政府管理方、城管执法方、流动商贩方、社区居民方的四方共同参与的沟通平台,让各方都能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由各方共同参与制定规则,各方共同遵守规则,最大程度地避免冲突,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