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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明清族谱文本,是致力于“敬宗收族”的特定人群按照某些“指导思想”和“编纂模式”建构出来的。这些“指导思想”和“编纂模式”中既包含了一般的诸如祖先崇拜、儒家伦理等信仰和意识形态观念以及欧苏谱法等编纂原则,也包含了特定人群自身的话语诉求。这些话语诉求折射出他们对当时之现实社会和生活的利益关怀,展示出族谱在宗族“宪章”的神圣面纱之下——世俗和功利的另一种面相。首先,族谱是宗族在地方社会中构建集体话语权的平台。张香朱氏系列族谱传递给我们最重要也是最不露声色的集体话语体系,是自明代天顺修谱以来通过历修族谱传承下来的关于祖先来源的解释——“祖先与朱熹同出”。而通过本文的解构式研究,这一话语体系的原型不过是由早期修谱人在带有相当的盲目性、偶然性、功利性的情境中创造出来的包含有很大虚构成分的世系关系体系,呈现出世系关系具有可拟制性的典型特征。然而,由于这套话语传统在张香族内乃至地方社会中具有不容置疑的正统性,投射进现实生活,就演化为集体的话语强权。其次,当宗族发生支分派别和利益分化时,宗族的集体话语体系往往随之分裂成多个支派的次级集体话语体系。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族谱甚至成为不同宗族支派之间进行话语权争夺和较量的工具。再次,在作为族内公共文献的族谱中,存在个别利益群体的话语渗透,进而损害了族谱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最后,这些话语诉求背后,反映的是错综复杂的地方社会的宗族权力关系格局及其变动。话语的生产和流通主要由处于权力关系中强势地位的群体掌控,并服务于现有的权力关系的巩固,但有时弱势群体也可以借助编修族谱进行自我的话语表达,使得权力关系网络呈现出流动的多元互动的面目。进一步,本文对族谱在明清基层社会中担当的一些特殊功能做了拓展性思考,以便深入理解上述承载了特定人群鲜明利益诉求的话语体系何以在族谱中集聚的问题。本文认为,随着宗族制度逐渐成为明清基层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成为区别于正式行政制度——里(图)甲制的一种非正式制度,由乡绅族老领导在基层社会或明或暗运行,族谱也就具有了超越登记世系、实现“敦宗睦族”等服务于宗族本身的一般文化意义,而与宗族制度相配合具有了服务于基层社会运行的某些溢出性功能,包括协助官方户籍管控、充当法律审判依据、参与地方文化建构等。这些在基层社会中发挥的实实在在的功能和作用,是吸引编纂者及其所代言利益群体的话语诉求进入族谱文本的重要原因。换言之,只有在宗族作为明清时期的普遍性的社会组织和基层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宗族及其支派乃至个人实施于族谱上的话语表达才变得活跃起来并衍生出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