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研究

来源 :辽宁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ilso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以及法律的适用往往都只能通过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进行,所以调查收集到充分的证据不仅对息纷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而且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和实现诉讼公正也有重大意义。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当事人调查取证为主,法院为辅的证据调查收集模式,但是我国民事诉讼立法领域和司法实践领域对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实现手段和保障措施并不健全,立法过于抽象,实践环境不理想阻碍了诉讼双方调查取证权利的行使,致使当事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屡屡碰壁。本文以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调查取证权为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为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基本原理。首先从理论层面探究了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概念,并从行使主体、取证客体、行为内容、行使时间四个方面界定民事诉讼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内涵。其次探讨当事人调查取证权与相近概念的区别。最后分析其性质与功能定位,笔者认为当事人调查取证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该权利的本质是诉权,来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在诉讼中具有多种功能。第二部分为域外当事人调查取证权保障的比较与借鉴。本文选取了对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构建更为全面的美国和日本进行比较与借鉴。通过对上述国家当事人调查取证权实现程序的研究,来健全我国违反调查取证制度的制裁方式、设立多元的调查取证方式、建立我国证人出庭保障机制。第三部分为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对我国现行当事人调查取证权相关规定进行阐述,并分析我国调查取证制度存在当事人调查取证法律程序不完备、调查取证方式的较为单一、向证人调查取证缺乏保障制度、调查取证受阻后救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第四部分为完善保障当事人调查取证权实现的制度设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构想:一是完善当事人调查取证的运行制度,二是建立多元的当事人调查取证方式,三是完善对证人调查取证的保障机制,四是完善当事人调查取证救济机制。
其他文献
执行和解是一项动态的制度,执行和解一般指的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的过程。里面既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签订的和解协议,也有公权力的介入。是一种一行为兼具两性质的协议。但是执行和解却在实践中遇冷。执行和解率在现实之中并不高。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于执行和解存在的问题的研究解决,以期提高执行和解在实践之中的应用率。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前,关于和解协议是否
学位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被广泛应用。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正在改写人们的生产生活模式。智能化被各行各业广泛应用同时,人们似乎也看到了在司法领域的前景,尤其是法律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之一的智慧法院建设。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发布、移动微法院以及线上法院系统的推广适用,更将司法智能化应用推向了新的高度,诉讼当事人也越来越信任并希望能体验到智能化技术参与到民事诉
学位
自2015年我国设区的市首次被正式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地方的法治化治理。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回应时代需求,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制度安排。地方立法权利主体的扩容,为市域治理的法治化提供了合法性根据,以立法引导地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立法的引领与促进作用,推进了法治化国家建设。然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存在过于保守或
学位
行政正当程序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司法中被广泛地运用着。行政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适用是指在行政审判中使用“正当程序”这一原则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于行政审判中运用行政正当程序原则对行政权加以司法审查,如今,正当程序在法院判决中如雨后春笋般被广泛的应用。笔者首先介绍行政正当程序原则的含义、内容、发展状况以及其适用所带来积极意义,其次,总结行政正当程序原则在我国的司法适用现状,进而
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在法人分支机构保证部分作出了变化,但仍然存在问题。首先,在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保证的授权程序上,法院在认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是通过概括授权还是逐级授权取得保证人资格时存在分歧,因商业银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不属于商业银行授权方式及商业银行授权层级模式相对完善,故法
学位
数字经济时代,信息网络的技术创新改变了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方式,同时改变了人们的购物习惯。绝大多数人开始网络购物,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同样并不少见。此类纠纷适用的管辖规定存在不足,主要不足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现行立法对格式管辖协议效力的规定不明确。网络购物时签订的合同中存在许多格式条款。管辖协议也毫不例外地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目前我国对其效力的规定较为混乱。其次,收货地具有一定的任意性,买受
学位
行政处罚的实施以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为前提,至于主观过错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并不进行考量。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之后,行政处罚的主观过错成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证据、证明问题就成为了制度规范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行政处罚实施的公正、高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的行政处罚证据研究体系中对于行政处罚的证据制度有所涉及,但是对于行政处罚过程中相
学位
过程性信息自其概念出现,就饱受争议,可以说到现在学术界仍未达成统一认识。对其概念和范围以及与相关概念的界分进行研究,多是为了服务于司法实践能够更好地区分,更在于能够更好地判断过程性信息是否应当予以公开。无论过程性信息其定义为何,其背后映射的是包括公民知情权和行政机关决策权等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解决公共利益的冲突,方能解决过程性信息是否应当予以公开的问题。但这毕竟是理论上的构想,实践中出现的诸多“同
学位
针对页岩气水平井压裂后,无法定量描述储层改造效果、判断主要产气层问题,在YP5-1井压裂过程中,对不同层段加入不同微量物质示踪剂,后续排液中监测各层段返排液中示踪剂浓度分布情况,计算不同层段返排率,确定储层打开程度,定量描述产层贡献率。根据返排液中示踪剂含量及浓度变化趋势认为,该井2、4、8和12号层段为主要产气层段,推测2、8、12号层段为微裂缝系统;;4号层段为主裂缝+微裂缝系统;10、11号
期刊
为了增加公司整体竞争能力,以母子公司、兄弟公司形式发展的集团公司数量逐渐增多。在母子公司结构里,子公司的利益受损,通过子公司到母公司再到母公司股东的利益的传导链条,母公司的全体股东来承担子公司的损失。如果母子公司未对权利侵害者提起诉讼来救济权利,则母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救济。为了保护母子架构下的母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将《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