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要研究规范理论及其对影视翻译的指导。规范理论是指导描述性翻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通过描写及应用,旨在完善建立翻译研究的理论体系,并指导整个翻译实践及相关翻译活动,以促成翻译学习的系统、有序,使得理论学习与实践相得益彰。在描述翻译研究方面,以色列的伊塔马·埃文—佐哈尔和吉迪恩·图里的贡献较为突出。伊塔马·埃文—佐哈尔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多元系统理论,他认为翻译文学是目的语的文化、文学和历史系统的一部分,并与其它系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吉迪恩·图里则侧重强调规范属于描述分析一类,揭示它们如何影响译者对于翻译策略的选择。在其研究中,图里发现规范能很好地将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活动统一起来,并且规范成为他研究的核心问题,翻译即被界定为受规范支配的行为,后来他所有的研究活动都是以此为基础。他的描写性翻译研究的根本目的是发现制约翻译活动的潜在型规范,并指出它们对译者对于翻译策略选择的影响。安德鲁·切斯特曼的讨论则包含社会、道德及翻译技术规范。在他们之后,西奥·赫曼斯等都对翻译规范的本质和其他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翻译规范在文学翻译的理论与实践中不仅具有强大的诠释力,还拥有指导性价值。影视翻译,顾名思义,它是指把一部外国有声影片的对白或解说,从原语译成目的语;也可以指将国产影片的语言译成另一种外语的过程,它是一种受到特定时间、银幕空间、画面情景等诸多因素制约的语言转换。影视翻译研究包括对字幕翻译的研究和配音翻译的研究,字幕及配音翻译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因素是影视翻译区别于其他翻译形式的突出特点,同时翻译的字幕及语言在荧幕上的暂时性使观众无法重新阅读字幕或重听对话,这些特点决定了影视翻译语言要具备可读性、大众化、画面及语音的同步性及关联性,必要时做到字幕的隐形。这就要求影视翻译需要用合理的翻译规范去指导,使其满足观众的需要。本文介绍了影视翻译,对规范理论发展进行了回顾,并从规范理论的角度分析影视翻译的特点,最后以迪士尼电影《花木兰》为案例,研究规范理论对译者翻译策略选择的支配。随着国内外的影视作品的不断交换,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亦是愈来愈多。因此,作为社会及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影视翻译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与其他国家相比,尤其是欧洲国家,中国的影视翻译研究还不够系统,翻译实践仍然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为很好地使影视作品有效地发挥其文化传播的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影视翻译体系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