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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少年校园足球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全国广范开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现出良好的势头。武汉市作为首批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城市,校园足球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青少年足球培训、竞赛、师资等不断完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小觑,这些问题会侵蚀到校园足球发展的土壤,影响到校园足球相关政策的执行和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科学的监管体系对校园足球活动进行有力监管约束[1]。以武汉市校园足球监管体系为研究对象,从构建科学有力的校园足球监管体系出发,对武汉市校园足球活动的监管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武汉市校园足球监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1)研究发现在开展校园足球以来,武汉市校园足球活动不断普及,绝大部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展了班级联赛和校际联赛,大部分学校领导也比较重视校园足球的开展。(2)研究发现在武汉市校园足球监管方面,出现监管主体不明确,行政监督缺位,媒体监督不力,自律情况不良,规章制度缺失,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状。(3)研究表明健全的监管体系中的监管主体应该包含政府、媒体、学校、司法机关,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在监管方式上包括:行政监管、司法监管、媒体监管、自律监管。针对当前校园足球监管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文献和专家访谈的基础上,提出构建行政监督、法律约束、媒体监督、主体自律的四位一体校园足球监管体系,并提出了具体构建路径:(1)各种监管主体都有其局限性,各种监管方式都有其优势和缺陷,应该建立各方联合监管的监管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政府、司法机关、学校、媒体各方相互配合的监管有机体系。(2)多种方式结合,加强过程综合监管。校园足球的监管是动态的过程监管,在不同的阶段,各监管主体的优势不同,应该根据校园足球的活动过程特点,各主体主动参与其中,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管。(3)完善监管内容和评价机制,建立校园足球监管评价机制,对校园足球的发展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对各活动主体起到激励、引领的作用。(4)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管理网络,实现管理的实时化、智能化、自动化。(5)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模式,由具备条件的第三方对武汉市校园足球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