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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社会保障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公民实现生存权利以及其他人权的先决条件,是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渠道,也是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农村社会保障作为保障制度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它发展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的成败,关系到中国近9亿农民的生存状况。所以,建立一个系统、科学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变得尤为重要。在这个体系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成为核心的核心。山西作为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内陆省份,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自然环境、地理环境、历史因素、传统文化观念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直受到严重的考验。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各试点县、市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农民尝到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甜头。在各试点县、市中,晋中市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推行的成效最为引人注目。截止到2011年6月底,全市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432900人,参保率达到99.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为2154595人,参合率97.86%,农村低保对象64267户共计9084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7801.57万元。晋中市是山西省较早开展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试点诚市之一,其制度运行是否顺利直接关系到能否解决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所面临的问题,对全省乃至全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调研中,晋中市有很多试点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包括:制定相关政策,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增加试点县数量,让更多农村居民享受到农村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挨家挨户入户调查,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切实将农民的保障问题当做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但在制度的落实的过程中,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低保专职人员稀缺;低保家庭收入难以准确核实;城乡低保二元化加剧;“民主评困”逐步异化;低保对象退出难;缺乏就业扶持机制等。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立法体系滞后;制度存在缺陷;民众政策解读陷入误区;管理平台建设滞后等。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筹资渠道不畅;缺乏完备的补偿机制;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农民自愿参保意识淡薄等。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晋中市农村社会保障的进程。建设晋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包括: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加快完善“新农合”制度,实现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晋中市农村试点的启示是:所谓的好政策,不是以覆盖率来衡量的,而是在制度推行的过程中,真真切切为农民带来了实惠,带来了便利。当农村居民真正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阶段时,相信真正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离之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