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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来,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发展模式已为世界各国所接受。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经济建设领域的成就在世界范围内都可谓巨大,但是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所付出的生态和环境代价也可谓十分沉重。痛定思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也开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顺应世界潮流和历史趋势的重要举措。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我们要创造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而法律作为调控经济最为直接的一种手段,必然要发挥其重要作用,从低碳经济的内涵和核心要素来看,完善环保法制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本文第一部分对选题背景和研究综述做了基本介绍。低碳经济作为近些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事物,大量学者做了有意义的研究工作,但是大多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予以阐述,从法学的角度比较少,从完善环保法制建设这一角度来研究的则更少,这也是本文选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本部分还就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作了说明。第二部分介绍了低碳经济的背景、内涵,提炼出低碳经济的核心要素。低碳经济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十分必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在中国低碳经济必定大有可为,而法律做为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有所作为,完善环保法制十分必要。第三部分主要就我国低碳经济环保法制建设现状以及主要发达国家的立法概况进行介绍、对比,并总结出立法理念、立法的可操作性以及管理体制的多元化等几条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四部分就完善低碳经济环保法制建设的基本动因进行分析,动因是多方面,有来自于自身的原发动因也有外部力量的助推和催化。第五部分就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完善低碳经济环保法律建设提出展望。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责任制度设置、鼓励公众参与等一些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