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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死刑这种自人类野蛮时期开始的残酷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人们的质疑,废除死刑已成为当今文明世界的共同愿望。我国是当今世界上保留死刑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对死刑在我国的存废与否的问题,学术界曾进行过激烈的讨论,各家的观点均有其有力的论据支持。就目前来看,废除和限制死刑的适用,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势不可挡的潮流和国际公认的刑事法制准则之一。面临这样的形势,我国的死刑制度亟待对其进行立法与司法方面的认真探讨与研究,从而探索出既顺应国际潮流,又合乎中国国情的解决死刑问题的最佳途径。基于此,笔者站在限制死刑的角度,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的死刑限制问题进行论述: 首先,从死刑限制的历史沿革角度入手,笔者分别比较了国外在立法与司法方面对死刑政策的限制情况,并且分析了我国死刑限制政策在历史中的演进,力图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为我国当前的死刑限制制度寻找理论支持。死刑问题本质上讲就是人权问题。二战以后,世界各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识有了长足的发展,此时有接近20多个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废除和限制死刑成为了国际人权的重要内容。我国于98年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遵照公约限制并废除缔约国死刑的标准,我国还应在立法与司法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并逐步向废除死刑的方向努力。从我国悠久的刑罚历史角度看,我国的死刑政策虽然一直贯穿于整个中国社会历史长河的进程之中,但慎刑的文化思想却也在各个历史阶段有所体现。因此,无论从当今的国际潮流还是从我国的固有历史传统看,死刑政策在我国得到限制地适用是有充分的外在依据和内在根基的。 其次,从刑罚价值的理论出发,笔者分别就效益性、公正性、非人道性方面阐述了死刑的价值体现,从而为死刑在我国从应然上进行废除,从实然上暂时保留并进行限制提供了理论依据。死刑作为一项刑罚制度,是统治者追求公正与效益的结合体,公正与效益成为了死刑赖以存在的正当性根据,但对死刑的非人道性的思考是在人类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才被提出来的。人道性的要求必将超越公正与效益,成为社会最高的价值追求。因此,死刑的非人道性决定了死刑的限制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其次,死刑的限制还应与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犯罪情况等因素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无论从中国民众的报应观念,还是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