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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科研体系的效率和产出对于农业产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在对农业科研体系改革的评估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的缺失已经引起相当的关注,通常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科技体系的科技创新、产业开发和国际合作工作的开展。本文旨在结合农业科研工作特点和我国科研体系现状,对我国农业科研体系的专利问题进行分析并与国际上有关研究机构的情况进行对比,以期评估上述影响并提出适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补充和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从经济学视角来研究农业科研领域的专利保护,采用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相关概念界定和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按照“背景描述——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对比分析——政策建议”的行文思路进行。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际公共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及主要做法进行归纳;第二部分利用民法、微观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专利保护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对我国公共科研机构的政策体系进行总结;第三部分统计、分析了我国主要农业科技体系中专利申请和保护的状况等;第四部分通过问卷调查并应用Logistic模型对科研人员的专利行为选择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通过案例和对比分析当前农业科研领域专利作用方式和转让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结论表明,第一,到目前为止,国际农业公共科研机构知识产权保护属于弱保护,通常开展保护的主要目的是在维护公共科研机构宗旨的基础上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技术传播,通过保护专利吸引私营部门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获得专利费不是主要目标,也不易达到;第二,我国农业科研体系的特点,即科研主体单一、农业企业发展缓慢尚不能担负科研创新重任等,要求我国农业公共部门从战略上应该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公益性研究与商业性研究分化,催生科技型农业企业,最大限度地促进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得以实际运用;第三,农业科研人员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近年来积极付诸行动,专利申请大幅增加,但是囿于研究内容、个人经验等,申请数量偏少,成功率、维持率、转让率较低。主要领域集中在生物技术、动物疫苗、肥料和农药等;第四,农业科研人员申请专利保护主要受责任心驱动,以获得专业认可为主,对专利获利期望不大。影响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主要因素是其与国际上的接触程度、年龄、专业能力以及国际合作伙伴的要求;第五,尽管农业领域的专利申请量少,但有案例说明专利对技术的转让有促进作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上述研究结论具有很好的政策意义:第一,我国农业科研体系应从战略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从战术上借鉴国外公共科研机构与私营部门的管理经验;加强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力度,以促进创新和知识传播及应用为目标,分三个层次和两大领域来制定全面的农业科研体系知识产权战略,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包括大学)和个人层次;公益性研究及商业性研究两大领域,根据不同层次和领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知识普及,使科研人员具备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技能。促进农业科研领域的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政府谈判知识产权问题时建议对方加大人员交往力度而不是限制和减少来往。促进科研人员与私营部门的接触,提高科研人员理性认识并增强对研究内容商业价值判断;第三,创建农业科研体系的知识产权联盟,为科研人员提供值得信赖的专业的知识产权转让服务,从根本上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作用。